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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决落实“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,不得停工、停产、停业”的要求,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,切实维护本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、包车客运正常运行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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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、不再开展“落地检”、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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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期因疫情原因采取暂停道路客运服务措施的地区,要迅速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运营,并通过客运场站和线上售票平台公告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、广播、电视、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,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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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、电子客票、运游融合等服务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。
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和保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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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消毒通风、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新冠病毒疫苗“应接尽接”、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;疫情严重的地区,要适当加密消毒通风等措施频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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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监测,并灵活采取抗原检测、症状管理等方式提升健康监测针对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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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倡关键岗位从业人员“两点一线”管理,尽可能减少与社会面的接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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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先为一线服务人员提供N95口罩、消毒剂、抗原检测试剂、新冠治疗药物等防疫物品,优先接种疫苗,全力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。
高效开展涉疫应急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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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业人员或旅客出现感染新冠病毒情况时,对汽车客运站、营运客车一般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,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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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确认出现相关症状的从业人员,原则上不安排作业;对感染已超过7天、症状消失或轻微、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转为阴性后,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,其中对驾驶员岗位要坚持从严审慎,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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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重点岗位预备队制度,如遇有突发疫情,要及时调度后备人员,确保重点客运站不关停、主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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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链接:交通运输部: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 - https://m.71xk.com/post-177.html
最后编辑:2022-12-18 13:12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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